本公開登記列出仍未解決的憲政、制度、選舉、安全、經濟、社會與實施問題。未決表示現有證據或制度設計尚不足以支持最終結論;公開頁面應保留這種不確定性,而不是把階段性分析寫成既定政策。
憲政與法律問題
- 臨時財政支付、公用事業連續、緊急採購與必要監管應依據何種合法授權,並設置哪些上限、審查與日落條款?
- 憲政連續、修改、恢復或替代應如何與自由授權的代表制度銜接?
- 緊急權力的合法邊界是什麼,哪些權利必須受到保護,續期與司法審查應如何運作?
- 中央、省、市縣與地方之間的最終權限與財政責任應如何配置?
- 安全部門的指揮、拒絕明顯違法命令、人員甄別與審查應採用什麼法律標準?
- 一般自由選舉前,如需臨時公共代表機制,必須具備何種合法授權?
制度設計問題
- 臨時權力章程、緊急命令登記與交接協議應如何設計?
- 地方、跨區域、全國及憲政/選舉層級之間應如何交換權限而不相互吞併?
- 選舉過渡應如何分別呈現權利保障、登記、地方選舉、全國選舉、認證、安全中立、司法救濟與交接準備度?
- 安全正常化應如何衡量指揮體系、人員、武器、羈押場所、預算、中立性與嚴重侵權調查?
- 公共記錄應如何保存公職狀態、繼任、授權、決策、異議、更正與檔案歷史?
- 公務員連續性、領導交接、大學與研究網絡以及公民社會參與應如何擴展,同時避免製造未經授權的背書或代表權?
經濟、社會與代表性問題
財政連續、債務透明、退休金、勞動保障、住房與產權、民營經濟、家庭政策、社會援助、數位權利等改革的順序與取捨仍屬開放研究問題。政策方案應說明成本、權利保障、實施依賴與可衡量結果,而不是把某一種選擇描述成不可避免。
大陸最終選民範圍、席位分配、選區結構、配額、選舉時間表、競選財務規則、留任安排與憲制公職地位均尚未確定。轉型前諮詢、代理參與與公民選舉在獲得另行核實的合法授權之前,不構成主權或具有約束力的公共權力。
如何處理未決問題
歷史主張應與其證據相對應;憲政與法律問題應接受法律分析;未來制度設計應明確屬於方案而不是現有政府權力。依賴條件尚未解決時,公開記錄應說明問題本身、目前證據或設計狀態,以及形成更可靠結論仍需哪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