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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記錄。最後核驗:2026年8月31日。下文區分已核實事實、有明確來源的說法和未決事項。由於尚未確認再使用權,本頁不轉載照片。

黃琦是公民記者和人權活動人士,創辦六四天網人權中心及其網站。他的工作記錄失蹤、人口販賣、災害、訪民案件和被指稱的公權力侵害。

大陸中共政權於2016年11月28日將他羈押。2019年7月29日,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他合併有期徒刑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目前狀況與地點

聯合國專家在2025年2月28日的來文中確認,黃琦正在四川省巴中監獄服十二年刑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025年答覆聯合國特別程序時也稱他在該監獄服刑。2025年8月11日,聯合國人權維護者問題特別報告員再次把黃琦列入權利和健康需要得到保護的在押人權活動人士。

健康、醫療與會見

黃琦有公開記錄的基礎疾病。聯合國專家指出,此前要求提供的充分醫療照護、調查和醫學檢查資料沒有獲得答覆,並記錄了他被阻止接受家屬探視的指稱。政府2025年答覆則稱,其訴訟權利受到保障,依法可以接受家屬和律師會見,並定期體檢和接受專科會診。

兩方面說法存在實質差異。本檔案分別註明來源,不把政府保證視為獨立醫學評估,也不把較早指稱寫成已經證實的當前診斷。本次核查沒有找到近期獨立醫學檢查或時間足夠接近、已經可靠核實的家屬聯繫記錄。

案件意義

黃琦案涉及新聞自由、公民記錄人權侵害、消息來源和訪民保護、正當程序,以及以國家秘密罪名打擊公共利益報導的問題。

自由中國運動立場

自由中國運動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黃琦;允許獨立律師、家屬和合格醫療人員接觸他;可信審查有關虐待和阻止會見的指稱;恢復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並對侵犯國際公認權利的行為追究責任。

資料來源

黃琦是公民記者和人權活動人士,創辦六四天網;2019年被判十二年,健康與會見資訊保持相互衝突來源分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