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語言版本: English · 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 Français · Deutsch · Español

研究記錄。最後核驗:2026年8月31日。下文區分已核實事實、有明確來源的說法和未決事項。由於尚未確認再使用權,本頁不轉載照片。

張海濤是曾居住在新疆的漢族人權活動人士。公開報導和聯合國資料顯示,他被起訴與在網上批評政府政策、關注維吾爾族人權,以及向海外媒體傳遞公開資訊有關。

大陸中共政權於2015年6月將他羈押。2016年1月15日,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五年,以「為境外提供情報罪」判處五年,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另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沒收共計十二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財產。2016年11月23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目前狀況與地點

聯合國專家在2025年2月28日指出,張海濤仍在服十九年刑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2025年答覆聯合國特別程序時稱,他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沙雅監獄服刑。本檔案將該地點記錄為政府方面的正式說法;本次核查沒有找到同樣新近的獨立資料確認該監獄地點。

羈押條件、健康與家屬聯繫

聯合國專家記載了有關酷刑或其他虐待的指稱,以及家屬探視遇到困難的情況,並表示此前要求提供的調查、醫學檢查或司法審查資料沒有獲得答覆。政府2025年答覆否認存在酷刑或侮辱性待遇,稱自2017年以來安排過四次家屬探視,並稱他每季度接受一次全面體檢。兩方面說法存在衝突。本檔案同時記錄兩種說法,但不把任何一方視為對其目前健康狀況的獨立醫學確認。

本次核查沒有找到近期獨立醫學評估,也沒有找到時間足夠接近、已經可靠核實的家屬聯繫記錄。公開頁面不得把較早指稱寫成已經證實的當前診斷。

案件意義

張海濤案涉及言論自由、跨境傳播人權資訊的權利、正當程序,以及以國家安全罪名對和平公共倡議施加極重刑罰的問題。

自由中國運動立場

自由中國運動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張海濤;允許獨立律師、家屬和醫療人員接觸他;對有關虐待的指稱進行可信調查;恢復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並對侵犯國際公認權利的行為追究責任。

資料來源

張海濤因和平政治表達與向海外媒體傳遞公開資訊相關案件被判十九年;監獄地點與健康資訊均保持來源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