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策是長期參與中國民主運動的活動人士,曾流亡西班牙,並於1998年返回中國。同期國際媒體報導記錄了他在與民主人士王有才接觸後於杭州被拘押、隨後被判處四年監禁,以及2002年提前獲釋。
判決材料:現已在一部後來的文獻彙編中找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999)杭刑初字第1號刑事判決書的全文重錄。該重錄記載了羈押、判刑及證人資訊,包括王有才、陳光銘、李貴方、鄧煥武和黃河清。此材料屬於後來的文字重錄,並非經認證的法院原始判決掃描件;原判決原件仍在繼續查找。
證據說明:另有組織史資料把他與海外民主組織聯繫起來,包括1993年一次代表大會推選其擔任中國自由民主黨一個支系的主席;但具體組織沿革、合併關係、職務名稱和任期仍需組織原始文件核實。本頁嚴格區分新聞報導、組織自述史和後來的回憶資料。歡迎提供更正和一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