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方法、勘誤與版本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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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與司法轄區範圍門控

所有公開頁面、表格、統計、案例研究和政策比較,都必須明確標示其證據所屬範圍:中國大陸、ROC(Taiwan)、香港、澳門、歷史上的中華民國中國,或外國/比較法實踐。不得讓一個轄區的資料以容易被誤讀為另一轄區資料的方式出現。

  • 混合多個轄區的頁面必須以醒目的轄區標題分隔。
  • 大陸政策頁面引用ROC(Taiwan)、香港、澳門或外國資料時,必須標明為比較證據。
  • 統計、預算、法院資料、受害者人數和行政結果必須注明適用人口、轄區和時間範圍。
  • 不得把比較實踐直接寫成關於中國大陸現實的事實結論。
  • 今後所有新發布均須通過轄區範圍、父頁面路徑、交叉連結、版本、多語言與發布後readback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