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評論 | 2026年8月31日 · 事件編號:P5-EVT-2026-0831-10
新聞摘要
香港高等法院8月28日就李卓人、鄒幸彤和何俊仁的國安法案件聽取求情及量刑陳詞。三人此前因與支聯會及六四紀念相關的活動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李卓人、鄒幸彤被裁定罪成,何俊仁早前認罪。
據美聯社報導,法官李運騰表示將在兩週內判刑。三人所涉罪名最高可判十年監禁。鄒幸彤自行陳詞時強調,追求民主不應構成犯罪。
來源
為何重要
案件已從定罪進入實際處罰階段。最終刑期將顯示香港國安法體系如何處理與民主改革倡議和六四公共記憶相關的和平政治表達。
證據置信度:高。最高十年是法定上限,不代表法院最終一定判處十年。
自由中國編輯評論 / 分析
紀念六四和以和平方式主張民主改革,不應被轉化為國家安全犯罪。量刑階段把一個抽象法律問題轉化為真實的人身代價:當「異議」與「顛覆」的界線被劃得如此寬泛,和平政治表達還能剩下多少空間?
自由中國將繼續關注判刑結果,以及法院是否體現獨立司法、比例原則和正當程序。
相關自由中國聲明:《我們不會忘記香港六四燭光悼念活動的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