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 — 香港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今日在其第二宗國家安全案件中,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實體的控罪認罪。路透社和美聯社報道了此次認罪;判刑仍待決定。
黃之鋒目前已因「香港47人案」另案服刑。因此,新案件可能進一步延長其累計監禁時間。
為何重要
此案檢驗香港國家安全制度如何對待非暴力政治倡議和國際參與。由於黃之鋒已在獄中,新的判刑決定可能顯著延長其被監禁時間。
自由中國評論/分析
自由中國運動認為,和平民主倡議不應成為無限疊加刑事懲罰的來源。香港《基本法》第27條保障言論、新聞、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自由;第28條保障人身自由;第35條保障法律意見和司法救濟;第39條維持《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香港的適用。
自由中國運動的正式聲明指出,本案中被背棄的承諾屬於北京,並呼籲國際社會持續關注判刑、比例原則、正當程序及國安案件的累積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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