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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網絡報告,福建維權人士向金鳳於2026年8月28日服滿四年刑期後獲釋。
服刑期滿應結束懲罰。真正的釋放應意味著恢復正常行動、通信和結社自由,而不是繼續受到報復性監控、旅行限制或重新拘押。
FCM將繼續關注其釋放後狀態及是否出現新的限制。 新聞與評論
人權網絡報告向金鳳8月28日服滿四年刑期後獲釋。自由中國運動認為真正獲釋應包括行動、通信和結社自由,不應附帶報復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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