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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日
华盛顿 — 自由中国运动谴责对香港民主活动人士黄之锋的持续起诉。黄之锋今日在其第二宗国家安全案件中,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控罪认罪;他目前已因另案服刑,新案判刑仍待决定。
问题远大于一名被告或一次认罪。大陆中共政权曾承诺香港在1997年主权移交后保持高度自治和基本自由。这些承诺具体写入香港《基本法》。
《基本法》第27条保障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第28条保障人身自由并禁止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或监禁;第35条保障法律咨询、诉诸法院和司法救济;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在香港继续有效。
连胜德表示:“黄之锋没有背叛香港的宪制秩序。背弃对香港承诺的是大陆中共政权。把和平民主倡议刑事化,不是国家安全,而是政治压制。”
“法庭上的被告可能是黄之锋,但被背弃的承诺属于北京。”
为何认罪并不能结束问题
在国家安全法律下认罪,并不能自动回答该法律及其适用是否符合香港居民曾获承诺的自由。国际社会应继续审视相关行为性质、刑罚比例、正当程序,以及重复起诉对和平政治参与造成的累积影响。
自由中国运动呼吁民主国家、议会、国际人权机构及公民社会密切监督黄之锋即将到来的判刑,持续提出香港政治犯案件,捍卫言论、结社和和平政治参与自由,并记录香港的宪制权利承诺是否在实践中得到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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