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异议人士身在美国,正当程序不是可有可无

美国对自由的承诺,并不是通过让异议人士凌驾于法律之上来证明,而是通过透明、公平并具有完整正当程序的执法来证明。

中国维权人士 Li Qing 的支持者称,她在前往华盛顿中国驻美使馆附近参加抗议时被拘留。有关拘留的基本事实目前仍未确认。自由中国运动尚未独立核实拘留是否发生、其法律依据,也没有确认移民部门是否已经或将要接手羁押。

正因为存在这些不确定,透明度才格外重要。当一名声称因政治迫害而逃离原居国的人可能处于政府羁押时,有关部门应及时说明拘留机构和法律依据,确保律师介入,并保障其依法反对遣返或回返的全部适用权利。

两个原则可以同时成立

政治活动人士必须遵守普遍适用的美国法律;与此同时,和平政治表达绝不能本身成为对其采取不利措施的捷径。如果 Li Qing 违反了合法限制,有关部门应说明具体限制并提供正常法律程序。如果没有,她的政治活动本身不能代替拘留所需的法律依据。

当遣返可能使个人面临迫害时,美国还承担特殊责任。庇护、暂缓遣返、《禁止酷刑公约》保护以及相关救济,均应依据法律和证据审理,不能被简单化为支持或反对某一申请人的政治口号。

透明度保护所有人

及时、权威的官方说明既能保护 Li Qing,也能保护执法机构和公众免受谣言影响,并表明中国异议人士在美国享有的自由来自制度和法律,而非政治偏袒。

FCM的一贯立场是:和平倡议不应被刑事化,任何政府都应受法律约束。参见我们的价值文章:和平追求民主不是颠覆,纪念六四不是犯罪

本文讨论一则发展中报道所引发的正当程序原则,并不预设据报拘留、ICE介入或任何被指称动机已经得到独立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