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y: 简体中文 / Simplified Chinese

自由中国运动中文出版内容。

  • 自由中国运动关于10月18日中华民国(台湾)周边海上侵扰事件的声明

    自由中国运动谴责中国大陆于2026年10月18日针对中华民国(台湾)实施的多点海上骚扰,并呼吁国际社会认清其本质:这是一场协调一致的灰色地带行动,旨在制造一种虚假的管辖权表象,声称对北京并未管辖的海域拥有管辖权。 据中华民国海岸巡防署称,中国大陆海警、科研及其他政府船只共十二艘,在四艘列队行驶的渔船伴随下,同时出现在花莲以东、屏东以南、高雄西南方及东沙群岛周边海域。科研船“探索三号”进入花莲以东的限制水域;科研船“北调996”于凌晨进入屏东外海的限制水域,直到收到十二次广播警告后才撤离;在高雄外海,科研船“海洋地质八号”和一艘中国大陆钢壳渔船在中华民国(台湾)渔船“万发成11号”作业时对其进行干扰;在东沙周边,中国大陆海警3301和3303号船以相反方向绕岛航行,采取了明显挑衅的行动。中华民国(台湾)海巡舰艇监控了每一次侵扰,并在中午前将所有中国大陆海警船驱离限制水域。 中华民国海岸巡防署对这次行动的定性准确无误:“假执法,真扩权。”进行测绘、干扰渔业活动和协同围岛的船只,并非在执行法律。它们是在演练一种主张——中国大陆可以在中华民国(台湾)实际管辖的水域执法——并不断重复,直到异常之事看似寻常。每一次未受阻止的重复,都会侵蚀两岸现状,并危及世世代代在这些海域作业的渔民和海员。 因此,自由中国运动声明如下: 中国大陆当局必须立即停止对中华民国(台湾)的灰色地带海上骚扰,包括利用科研船和渔船编队作为胁迫工具。 民主伙伴及更广泛的国际社会应明确指出这一模式,重申航行自由和台湾海峡和平现状,并拒绝将人为制造的管辖权视为事实。 这些事件正在被记录。策划并指挥针对民用船员的胁迫行动的官员,必须为其制造的风险承担责任;相关记录将予以保存。 自由中国运动坚持一项简单原则:台湾海峡的未来必须由人民自由意志决定,绝不能由海上施压决定。我们与中华民国(台湾)的渔民、海巡人员,以及所有拒绝让反复重演把胁迫变成惯例的人站在一起。

  • 怎样判断一个转型方案是否靠谱

    政治转型方案常以美好目标开头,但读者更应追问:第一天由谁负责维持公共服务?警察、法院和地方行政如何依法运作?资金从哪里来?出现争议或紧急事件时,谁能作决定,又由谁监督?只有愿景而没有责任安排,不能算完整方案。 一份可信方案应区分目标、假设、证据和待解决问题。它要说明执行顺序、参与主体、成本与风险,也要承认无法预先确定的部分。尤其需要检查权力集中是否设有期限,基本权利是否有救济渠道,以及不同地区和群体是否拥有表达与参与的机会。 自由中国运动的相关研究与七项示范法律可以作为讨论材料,但示范法律并不是已经生效的法律。读者不必先同意每项建议;更重要的是要求方案公开接受比较、批评与修订,并在关键节点建立独立审查和授权程序。 背景说明 阅读转型方案时,先辨认它属于什么文本:历史研究、价值宣言、法律草案、行政工作计划,还是政策讨论稿?不同文本的作用并不相同。研究论文可以提出解释,却不能自动授予公权力;示范法可以供人比较,却不代表已经获得立法机关通过。把文本的性质看清,才能避免把设想误认为已经生效的制度。 其次,注意作者有没有区分事实陈述与规范主张。所谓事实应有可追溯的资料;所谓价值选择则需要公开辩论;对未来的预测更应说明假设和未知。读者不必掌握全部专业术语,也可以问一句:这句话是在描述已经发生的事,还是建议以后应该做的事? 阅读还要留意谁的声音被纳入讨论。公共政策可能影响不同地区、行业、年龄和经济状况的人,单一团体的意见不等于全社会已经同意。公开咨询、可理解的说明、异议记录和后续回应,有助于让读者判断一份文本是否真正面对了不同立场,而不只是向支持者讲话。 第四要看公开修订机制。可信的制度设计不必假装所有问题都已有答案,却应清楚区分已经论证的部分、尚待研究的假设,以及需要公众授权的重大选择。批评意见能够被记录、回应并推动修改,是方案成熟的表现。 版本记录同样值得检查。方案在公众提出质疑后修改了什么?原先的假设是否被新证据推翻?哪些意见没有被采纳,作者是否说明理由?如果一份草案不断更新,却没有日期、修订说明和可追溯的旧版本,读者就难以判断其论证是否真正进步。自由中国运动的研究和七项示范法律也应接受这种同等标准的检验。 最后,保留一份问题清单,不急于给方案打总分。哪些术语需要解释?哪些主张尚无独立证据?哪些结论属于作者判断?本文只提供阅读与辨识的入门方法。关于不同政治转型方案的成本、风险和可行性如何系统比较,本系列第四十问另作专题讨论。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ROC-CONST-01;ROC-LEG-01;七法示范法总览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地方自治与日常生活

    地方自治听起来像抽象的政治概念,实际却关系到学校如何分配资源、社区道路由谁维护、医院与公共卫生服务如何安排,以及居民能否知道税款花在哪里。离生活越近的决定,越需要清楚的责任边界与有效的公众参与。 地方自治不等于地方政府可以不受约束,也不意味着中央政府可以推卸全国性的基本责任。合理的制度需要说明哪些事务由地方决定,哪些由全国协调,财政资源如何分配,以及居民遇到不公平决定时向谁申诉。 判断地方治理好坏,不只看是否举行选举,还要看预算是否公开、会议是否透明、弱势群体能否表达意见、监督机构能否追责。地方自治的价值,在于让公共决定更贴近居民,同时保留法律保障和跨地区公平。 背景说明 设想一个社区希望改善校车路线。居民可能最了解通学困难,学校掌握学生人数,交通部门知道道路条件,财政部门负责预算。地方自治的意义,并不是让其中一方说了算,而是建立可以提出方案、公开资料、讨论取舍和追究责任的程序。 地方事务也存在外部影响。一条道路可能连接几个城市,一所医院可能服务多个地区,环境污染更不会停在行政边界。因此,地方自治必须与跨地区协调并存。全国层面的政府可能需要制定最低服务标准、保障基本权利或协调财政转移;地方政府则需要在明确权限内回应本地需要。 财政是检验自治是否真实的重要方面。地方政府如果承担大量服务,却无法知道经费从哪里来,所谓自治就可能只剩责任而没有能力。反过来,拥有预算也不能免除公开审计、利益冲突申报和居民监督。居民应能够了解谁提出项目、谁批准支出、实际成果如何衡量。 地方自治也不能忽视少数群体。人口较少、收入较低或行动不便的居民,可能难以参与公开会议;如果程序只听见声音最大的人,就不能代表整个社区。便捷的信息公开、合理的参与渠道和独立申诉机制,可以帮助缩小这种差距。 在讨论更大范围的政治制度改革时,地方治理是一个具体的检验场所。一个方案若只谈中央机构如何组成,却不说明学校、供水、医疗、道路和基层财政如何继续运转,就还没有回答居民最迫切的问题。 还可以通过一份年度预算观察自治是否落实。居民应能看懂收入与支出、比较承诺与执行、查询项目进度,并在必要时提出申诉。如果一个项目同时涉及多个地方,文件还应说明由谁牵头、各方怎样分担费用、发生争议时如何协调。地方自治不是把一切决定留在地方,而是把适合当地处理的事务交给明确负责、接受监督的机构,同时保留共同的权利底线。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从清末咨议局到民国省议会:1909—1925年中国省级代议制度、选举代表性与省宪运动;从流亡咨询到民主制宪:大陆政治转型前省级宪法准备机构的代表性、授权边界与合法批准程序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台湾转型证明了什么、没有证明什么

    中华民国(台湾)的民主化说明,既有国家机构并非永远只能维持原有的政治运作方式。制度改革、社会参与、政治竞争与公民权利可以在复杂历史条件下逐步发展。这是一项值得研究的经验,但经验不是可直接复制的操作手册。 中国大陆的社会规模、行政结构、政治环境及安全风险与中华民国(台湾)并不相同。因此,不能从一地的民主化推断另一地必然采取同样的步骤、付出同样的成本或取得同样的结果。认真借鉴经验,首先要识别哪些条件具有可比性,哪些条件完全不同。 读者可把焦点放在制度问题:改革是否允许公开竞争?权力移交是否有可信程序?基本权利能否在不确定时期得到保护?不同政治力量能否接受共同规则?关于政党、立法机关、选民及公民社会的详细研究,请参阅 DPP-01 与 ROC-TRANS-02。 背景说明 中华民国(台湾)的经验包含长期的政治与社会变化,不是某一天突然完成的单一事件。理解这一过程,既要注意制度内的改革,也要看到社会运动、媒体、选民和不同政治力量的参与。它说明政治规则可以发生深刻改变,也说明改变通常伴随争论、妥协与反复检验。 这一经验的重要启示之一,是政治竞争需要可被不同参与者共同接受的程序。选举不仅意味着投票,还涉及公开计票、争议处理、权力交接和败选者继续参与政治的空间。公民自由与独立监督也不是选举结束后可以忽略的附属品,而是持续运行的条件。 但经验并不能证明任何地区只要照搬某套制度就必然成功。中国大陆的人口规模、行政层级、区域差异及社会组织环境,与中华民国(台湾)的历史条件并不相同。制度转型还涉及公共服务连续性、社会安全、财政责任与各地利益协调,不能从一个案例直接推算另一案例的时间表。 比较研究尤其需要区分“可以借鉴的原则”和“必须重新设计的程序”。公开授权、和平处理争议、权力受限和保障基本权利,具有普遍讨论价值;具体的选举安排、过渡机构与地方关系,则必须结合实际条件审慎设计。 阅读本系列时,可以把中华民国(台湾)看作重要的比较案例,而不是预设的标准答案。DPP-01 与 ROC-TRANS-02 涉及政党、立法机关、选民与公民社会的不同角色;它们的具体结论仍应回到原文、证据和适用范围加以核对。 跨地区比较还应注意研究材料是否可比。例如,两地对政治参与、社会组织或行政效率的统计口径可能不同,公众对制度的信任也难以用一个数字概括。严谨的比较应交代证据来自何处、哪些条件尚无可靠数据,并说明哪些结论只能作为假设。这既不否定中华民国(台湾)经验的参考价值,也不把相似之处误认为必然成功的保证。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民进党政治目标演变研究 DPP-01;中华民国(台湾)参与大陆民主转型研究 ROC-TRANS-02。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王朝、共和国与党国有什么不同

    王朝、共和国与党国描述的不是同一层面的概念。王朝通常以世袭统治及家族继承为核心;共和国原则上不把国家元首职位视为私人家产;党国则强调一个政党对国家机构和政治生活的支配。不能仅凭国号或选举形式判断实际权力结构。 共和国可以有不同制度安排,也可能出现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判断制度应问:领导人如何产生和离任?政府是否接受法律约束?反对者能否合法参与?司法和媒体是否有独立空间?国家机构是否服务于全体公民,而非某一组织? 研究中国近现代史时,避免把王朝终结等同于民主完成,也避免把共和国的名称等同于共和国原则的实现。制度变化往往包含延续、冲突与未完成的改革。辨清概念,是认真讨论历史的起点。 背景说明 王朝的继承原则通常围绕统治家族展开,但不同历史时期的行政制度、官僚体系和社会参与程度也有显著差异。共和国则首先是一种关于公共职位的政治原则:国家不应被视为统治者的私人财产。不过,共和国可以采取总统制、议会制或其他混合形式;是否符合民主与法治要求,还要看实际制度。 党国是另一个分析角度。它描述政党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尤其是政党是否对人事、政策、军警或司法拥有超越正常政治竞争的控制。一个国家可以在名称上是共和国,却在实际运作中出现党国特征。因此,比较这些概念时不能把它们当作完全互斥的三个盒子。 普通人可以通过几个具体场景辨别差别。政府领导人任期届满后能否依法离任?一个政党失去选举支持后,是否仍能控制国家机构?公务员履行的是对法律和公众的职责,还是对某个组织的效忠?批评执政者的人能否继续合法参与政治?这些可观察的规则,比国号或宣传口号更能说明制度性质。 近代中国的制度史尤其提示我们:结束世袭统治不自动建立成熟的责任政府,建立选举机构也不保证政治竞争公平。改革可能分阶段推进,旧有行政习惯也可能继续存在。评价某个时期,既要看正式法律,也要看当时实际的权力关系与社会条件。 辨别概念的目的不是给所有历史人物贴标签,而是避免讨论时偷换问题。当有人说某制度是共和国,读者可以继续追问:它如何实现公共授权、法律平等与可问责的治理? 还应区分政党依法竞争、通过选举影响公共政策,与政党不受制衡地控制国家机关这两种情形。民主政治中的政党可以组织选民、提出政策,并按法律程序参与公职任命;但行政人员是否依法服务公众,法院能否独立处理争议,反对者能否在下一次竞争中获得公平机会,才是判断国家机关是否被某个组织长期垄断的重要线索。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战争规模与王朝崩溃:太平天国与辛亥革命的政治联盟、国家能力及制度转型比较研究(1851—1912)|完整研究稿 V2.0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宪法到底有什么用

    宪法不是挂在墙上的宣言,而是规定公共权力从哪里来、由谁行使、受到哪些限制的基本规则。它通常处理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也为个人权利、政治参与和司法救济提供基础。宪法写得动听,不等于权利自然受到保护;真正重要的是能否执行。 可以从日常情境理解宪法:当政府决定限制言论,谁有权质疑?选举结果有争议,谁负责裁决?一项法律与基本权利冲突,法院能否审查?这些问题的答案不仅取决于文字,也取决于独立机构、透明程序与公众监督。 评价一部宪法,既要看它承诺什么,也要看权力能否和平交接、少数人的权利是否受到保护,以及政府违法时是否有可行的纠正渠道。宪法不是替社会解决全部争议,而是让争议能够在可预期的规则下处理。 背景说明 宪法还需要回答一个容易被忽视的问题:当多数人支持某项政策时,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是否仍然有效?多数决定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程序,却不意味着任何决定都不受限制。一个人即使不受欢迎,也应知道自己受到何种法律保护,以及遇到公权力侵害时能够向哪里申诉。 宪法的作用可以分成三个层次。第一是授权,说明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能够做什么。第二是限权,说明机构不得越过哪些边界。第三是救济,说明政府违反规则后,个人和社会如何获得纠正。只有授权而缺乏限权,容易造成权力集中;只有权利宣言而没有救济,承诺也可能落空。 现实中还需要实施条件。例如,法院能否在争议中独立判断,公务员是否按照公开规则履职,预算和公共决策能否接受审查,公民是否有机会通过合法渠道改变政策。纸面条文与实际运行之间的差距,正是宪政研究必须认真面对的部分。 宪法也不必规定每一项日常政策。学校课程、交通建设和公共卫生预算可以通过法律及民主程序调整;宪法更重要的任务,是让不同意见能够持续竞争而不必每次都推翻整个制度。修改宪法本身通常也需要比普通政策更审慎的程序,以兼顾稳定与必要改革。 因此,判断一部宪法不能只数条文或欣赏措辞。更实际的问题是:权力是否受到可执行的约束?普通人是否能够使用这些权利?发生冲突时,是否存在可信、公开且可复核的解决办法? 宪法还涉及一个日常却关键的观念:守法并非只要求公民,也要求行使公共权力的人。政府若作出错误决定,纠正程序不应完全依赖官员善意。公众应能找到适用规则、了解决定理由、提出异议并获得有程序保障的复核;负责裁决的机构也必须有能力落实结果。这样,基本规则才可能真正进入生活。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宪政转型与制度架构 ROC-CONST-01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为什么民国史不是“过去的历史”

    历史不只是年份表。辛亥革命、共和国的建立、战争、宪政尝试和政权更替,至今仍影响人们怎样理解国家、政府、公民与权利。阅读民国史,首先要分清三个问题:当时发生了什么;不同参与者怎样解释它;今天的人又希望从中得到什么。把三者混为一谈,就容易把历史变成口号。 民国史也提醒我们,国家的连续性、政权的更替和制度的正当性不是同一回事。中华民国(台湾)的制度发展与大陆中共政权的现实,应分别按其具体历史和制度分析,而不能仅凭名称推断。历史研究既不能回避失败,也不能用后来的结果替当时的人作决定。 本系列四十问提供逐题深入讨论的路径。读者可以先提出自己的问题:一项政治承诺如何落实为制度?普通人在重大变局中有哪些选择?不同来源是否相互印证?答案需要证据、时间背景与不同观点的比较。 背景说明 史料来源各有局限。官方档案有助于追踪制度决策,却未必完整记录普通人的处境;报刊可以反映当时的公开争论,也可能受到审查或编辑立场影响;个人回忆补充亲历细节,却需要与同期材料相互印证。阅读历史时,最好注明材料形成的时间、作者与用途,并把可以确认的事实和仍有争议的解释分开。 进一步说,民国史之所以仍然与现实有关,是因为许多争论并没有随着某一年份结束:谁有权代表国家,政府如何取得人民授权,地方与中央如何分工,宪法承诺如何落实为普通人的保障。历史上的答案并不总是一致,甚至可能彼此冲突。阅读者需要辨别事实、当时人的政治主张,以及后来研究者提出的解释。三者可以相互启发,却不能相互替代。 例如,讨论辛亥革命时,既要理解结束帝制的意义,也要考察共和国制度建立后面临的财政、军政、地方治理与社会参与问题。共和国的成立是重要转折,但不能把制度名称的变化当作所有公共问题已经解决。战争和社会动荡还会改变人们能够选择的道路,因此不宜用今天的知识简单指责历史人物为什么没有预见后来的结果。 同样,研究中华民国(台湾)的宪政发展,需要辨认不同时期的制度变化,不能把不同年代视作一个静止整体。研究大陆中共政权,则要分析现实的机构、权力运作与法律实践。把两条历史脉络分开考察,反而更有助于理解彼此关联的议题。 对普通读者而言,好的历史学习不是背诵唯一结论,而是养成提问习惯:某个说法来自何种材料?证据是否能够独立核对?制度改革究竟改变了哪些人的生活?是否还有未被听见的群体?当这些问题进入公共讨论,历史便成为理解当下选择的工具,而不只是纪念日上的故事。 继续阅读 四十问索引 参考资料 战争规模与王朝崩溃:太平天国与辛亥革命的政治联盟、国家能力及制度转型比较研究(1851—1912)|完整研究稿 V2.0 未竟的宪政道路:郭嵩焘、宋教仁与陈炯明的国家建设思想及中国联邦主义的历史边界 其他语言版本(English、繁體中文、Français、Deutsch、Español)正在准备中,完成后将在此页提供链接。

  • 据报道,赤峰女子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22个月(2026年10月)

    10月15日报道的判决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一名法轮功学员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据明慧网2026年10月15日发表的报道。 郑玉芳女士,又名郑丽慧,于2026年4月17日在工作单位被逮捕,据明慧网报道。警察搜查了她的住所,没收了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明慧网称,4月15日,一名小区保安因她散发法轮功资料而举报了她;该保安拍下了她电动车的车牌,警察通过车辆登记记录找到了她。 审判与判决 据明慧网报道,松山区公安分局和松山区看守所多次拒绝家属聘请的律师会见郑女士的要求。该案于5月初被移送至松山区人民检察院,明慧网称检察官陈宏光对她提起公诉。 2026年8月13日,郑女士在松山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据明慧网报道,仅允许一名家属旁听庭审;法院指定的律师被指示代她作有罪辩护;审判由张玉法官主持,银磊法官协助。明慧网称,法院判处郑女士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报道未给出确切的宣判日期。 明慧网进一步报道,郑女士被羁押使她的家庭陷入困境:她的丈夫在照顾孩子方面十分艰难;年迈的母亲一直依靠郑女士照顾,如今健康状况恶化,已经住院。 核实情况 本报道为单一消息来源。截至本文发表时,尚无第二家媒体独立报道郑女士的判决案。除非另有说明,以上所有事实均引自明慧网10月15日的报道。自由中国运动尚未独立核实该判决、庭审细节或郑女士目前的下落。 相关报道 两名老年法轮功女学员被判刑(2026年9月) 河北廊坊42名法轮功学员被捕(2026年10月) 资料来源 明慧网,“内蒙古女子因修炼法轮功被判刑22个月”,2026年10月15日 其他语言版本 本文另有英文、繁体中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版本。

  • 加拿大下议院通过C-219法案:”良心犯”与”跨国镇压”写入制裁法

    2026年10月8日,加拿大下议院在三读程序中通过了私人议员法案C-219——一项制裁改革法案,将”良心犯”和”跨国镇压”的定义写入加拿大法律。该法案现已提交参议院审议。核实状态:已核实事实——经加拿大议会LEGISinfo记录(”2026年10月8日下议院通过版本”)及法案发起人2026年10月9日的声明确认。 该法案的内容 由保守党影子国防部长詹姆斯·贝赞(James Bezan)提出的C-219法案修订了三部加拿大法律: 《外交、贸易和发展部法》(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 Trade and Development Act)——对外交部长在国际人权、良心犯和人权捍卫者方面的职责提出要求; 《腐败外国官员受害者正义法》(Justice for Victims of Corrupt Foreign Officials Act,谢尔盖·马格尼茨基法)——将跨国镇压列为可制裁类别,要求制裁令和法规提交议会两院,并加重该法案下的处罚; 《特别经济措施法》(Special Economic Measures Act)——更名为《全球制裁与特别经济措施法(谢尔盖·马格尼茨基第二法)》。 该法案还为没收依据制裁冻结的资产设定了时限,以便严重侵犯人权和腐败行为的受害者能够获得赔偿。核实状态:已核实事实——依据加拿大议会LEGISinfo法案摘要及加拿大保守党2026年10月9日的声明。 跨党派支持 贝赞感谢了”来自所有政党的同事们的支持”,以及人权倡导者比尔·布劳德(Bill Browder)、马库斯·科尔加(Marcus Kolga)和弗拉基米尔·卡拉-穆尔扎(Vladimir Kara-Murza),他们在委员会审议阶段提供了意见。拉乌尔·瓦伦贝格人权中心(Raoul Wallenber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的专家曾在外交事务与国际发展常设委员会就该法案作证表示支持,该中心将这项措施称为”马格尼茨基2.0″。核实状态:来源说法——发起人的声明来自保守党的新闻稿;这一说法来自拉乌尔·瓦伦贝格人权中心。 这对自由中国运动为何重要 跨国镇压——即威权政府在海外针对异议人士、记者和宗教少数群体——是自由中国运动的核心关切。与大陆中共政权有关联的行为者曾利用监控和数字工具对付海外中国异议人士,北京的代理人也在中国境外骚扰法轮功学员、维吾尔人、藏人、香港人和家庭教会基督徒(Anthropic称与大陆中共政权有关联的行为者利用Claude进行监控和跨国镇压;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针对女性的跨国镇压范围正在扩大)。将跨国镇压明确列为加拿大法律下的可制裁类别,为渥太华提供了新的法律工具,以对付此类迫害背后的官员和实体。 自由中国运动的呼吁…

  • 维吾尔商人、前电视名人穆沙江·艾合买提在奎屯监狱去世,终年56岁

    2026年10月14日 穆沙江·艾合买提(Musajan Ehmet)是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Ghulja)的维吾尔商人,也曾是电视名人。据新疆受害者数据库2026年9月讣告(9月30日发布),他于2026年9月初在奎屯的一所监狱去世。据新疆受害者数据库的讣告,自由亚洲电台证实了他的死讯。他终年56岁。 据讣告,艾合买提1970年出生,是伊宁市克伯克圩孜乡的一名商人,早年以电视表演为人熟知——他是已故恶作剧艺人希萨姆·库尔班(Hisam Qurban)的徒弟之一,也经常在广播电视节目中担任主持人。 讣告称,艾合买提于2017年被拘押,可能与埃及有关——埃及是“26个敏感国家”之一——此前他曾送儿子前往埃及留学并前去探望;此外,他还因超生一个孩子(超出官方生育配额)而被拘押。他的儿子后来告诉自由亚洲电台,家人听说艾合买提于2017年9月因育有三个以上孩子及出国而被拘押,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关押在奎屯的一所监狱。新疆受害者数据库还提到一种推测,认为他仅仅因为是维吾尔社会中有影响力的人物而成为打击目标。 2026年9月7日有报道称,他近日已在奎屯监狱去世。9月8日,人们在伊斯坦布尔塞法克伊社区的一座清真寺为他举行了追思祈祷会。 没有发现大陆中共政权就其拘押、判刑或死亡发表过任何公开声明。 自由中国运动呼吁大陆中共政权当局公布穆沙江·艾合买提在押期间死亡的情况,公开其拘押和判刑的完整记录,并停止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维吾尔人实施的系统性迫害。 相关报道: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镇压面孔”听证会;人权观察呼吁联合国就新疆问题举行专门讨论 资料来源 新疆受害者数据库博客,“Obituaries for September 2026: Abduqeyyum Hoja (85), Musajan Ehmet (56), Shi Tingfu (67)”(2026年9月30日):https://blog.shahit.biz/2026/09/30/obituaries-for-september-2026-abduqeyyum-hoja-85-musajan-ehmet-56-shi-tingfu-67/ 自由亚洲电台对艾合买提之子的采访(经由Enab Baladi/MSA-IT镜像转载):https://en.msa-it.org/%e2%80%98Individual-Lives-Are-The-Price-of-The-Ethnocide%e2%80%99-Son-of-Imprisoned-Uyghur-Comedian/ 自由中国运动尚未独立核实上述事件;有关其死亡的报道依据的是新疆受害者数据库,该数据库援引了自由亚洲电台的证实。 其他语言版本 本文另有英文、繁体中文、法文、德文、西班牙文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