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常青是中国民主、人权与公民社会运动中的长期参与者。公开资料显示,他曾参加1989年民主运动并因此被关押;1997年又因地方人大选举相关维权活动被判刑三年。2002年前后,他参与推动一封由近200名人士联署的公开信,呼吁政治改革、释放良心犯、重新评价1989年民主运动,并推动更开放的选举制度。2003年,他被判处五年徒刑。
赵常青后来也是《零八宪章》签署人之一。出狱后,他继续参与公民行动,包括公民聚餐、教育平权和官员财产公示。2013年,北京多名公民因公开要求官员公示财产而被刑事拘留,赵常青也是其中受到拘押和起诉的人士之一。
美国之音此前报道,赵常青在服刑期间曾多次被关禁闭,累计时间较长;有关狱中待遇的具体细节来自家属、人权组织和律师等来源,部分说法曾遭监狱方面否认。对于这些争议,Free China Movement将不同来源的说法分别保留,并避免把未经独立核实的指控写成既定事实。
赵常青的经历横跨1989年民主运动、地方选举监督、政治改革公开信、《零八宪章》以及官员财产公示等多个阶段,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在不同年代围绕表达自由、选举权、政府问责和公共透明度持续展开的行动脉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