狀態:P3前瞻工作藍圖;不預先選定大陸選民範圍、選區公式、配額、選舉日期、競選財務制度或憲法結論。

以公開時鐘替代臨時權力

路線圖既反對在安全、登記、媒體開放與競爭條件不足時倉促全國選舉,也反對臨時統治者無限延期。應分別稽核人身安全、結社/組黨/集會/表達/新聞自由、選民與候選人登記、選務、選民名冊、媒體機會、競選資金、觀察、申訴與快速司法救濟,以及軍警政治中立。

地方與全國授權

條件允許的地區可先舉行自由地方選舉,以替代臨時地方機構並建立選務能力;但地方選舉不能取代全國國防、外交、貨幣或永久憲政授權,全國臨時機構也不得因此無限期任命地方領導。

代表性必須可追溯

成員身分 → 代表憑證 → 共同官員選擇 → 明確授權的共同權力 → 決策 → 審查/撤回應形成可稽核鏈。參加會議、媒體知名度、長期參與或控制平台都不等於代表某一群體的授權。

參與方式不能混同

直接投票、指示代理、可撤回委託、諮詢、請願、提名和組織背書是不同制度行為。轉型前公民諮詢可進行研究、聽證、示範法案和意見蒐集,但在合法公共權力啟動門檻被獨立驗證前,必須保持NON-SOVEREIGN / NON-BINDING

選務、認證與民主時鐘

候選資格、投票管理、計票、認證、複點與爭議解決應盡量與黨派競選控制分離。至少分別追蹤合法授權、行政準備、投票、認證及爭議完成、就位/制度啟動、首次常態問責。

未解決問題

OPEN-P2/P3:最終選民範圍、席位分配、選區、競選財務、合法延期標準、公共代表權啟動及轉型前準備與未來國家機構的法律關係仍未確定。

第三共和國選舉排序、代表授權、參與方式、認證與爭議、競選平等、民主交接與非主權轉型前諮詢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