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中國運動|2026年10月19日
自由中國運動譴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於2026年10月18日對中華民國(台灣)實施多點海上騷擾,並呼籲國際社會認清其本質:這是一場協同進行的灰色地帶行動,意圖在北京並未管轄的海域,製造其擁有管轄權的假象。
根據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資料,中國大陸海警、科研及其他政府船舶共12艘,另有4艘漁船編隊伴行,同時在花蓮以東、屏東以南、高雄西南方,以及東沙群島周邊海域活動。科研船「探索三號」進入花蓮以東限制水域;科研船「北調996」於凌晨進入屏東外海限制水域,直到海巡署廣播警告12次後才撤離;在高雄外海,科研船「海洋地質八號」及一艘中國大陸鋼殼漁船干擾正在作業的中華民國(台灣)漁船「萬發成11號」;在東沙周邊,中國大陸海警3301、3303艇以相反方向環繞島嶼,進行明顯挑釁的行動。中華民國(台灣)海巡艦艇全程監控每一起侵擾,並於中午前將所有中國大陸海警船逐離限制水域。
中華民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對這次行動的定性十分準確:「假執法,真擴權。」進行測量、干擾漁業作業及刻意編隊包圍的船舶,並非在執行法律,而是在排演一項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可以在由中華民國(台灣)實際管轄的海域執法——並一再重複,直到異常被塑造成常態。每一次未受阻止的重複,都會侵蝕台灣海峽的現狀,並危及世世代代在這些海域作業的漁民與海員。
因此,自由中國運動聲明如下: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大陸)當局必須立即停止對中華民國(台灣)的灰色地帶海上騷擾,包括利用科研船及漁船編隊作為脅迫工具。
- 民主夥伴及更廣泛的國際社會應明確指出這種行徑,重申台灣海峽的航行自由與和平現狀,並拒絕將刻意捏造的管轄權視為事實。
- 這些事件正受到記錄。策劃並指揮針對民用海上作業人員之脅迫行動的官員,必須為其造成的風險負責;相關紀錄也將持續保存。
自由中國運動堅持一項簡單原則:台灣海峽的未來必須由人民自由意志決定,絕不能由海上施壓決定。我們與中華民國(台灣)的漁民、海巡人員,以及所有拒絕讓反覆施壓變成慣例的人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