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 China Movement
Evidence · Human Rights · Democratic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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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612人道支援基金」上訴案時應保持法律準確:此次涉及的是《社團條例》登記框架下的定罪,而不是依據《香港國安法》的定罪。
自由中國運動認為,行政登記要求如確有必要,必須清晰、比例適當、政治立場中立,並可由獨立司法機構審查;不得成為壓制人道援助、法律援助或和平公民社會活動的後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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