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摘要
2026年8月28日,大陆中共政权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国防动员法》,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日通过《律师法》修订,自9月1日起施行。新《国防动员法》规定国防动员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并建立涵盖动员计划、预备役人员、战略物资、军工生产、民用资源征用补偿、信息管理、特别措施和法律责任的制度。修订后的《律师法》明确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要求律师事务所依党内规定建立党组织,并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资格要求之一。法律同时包含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扩大刑事辩护覆盖和征用补偿等条款。FCM认为,关键问题不只是是否有成文限制,而是这些限制能否由独立于执政党的法院和法律职业有效执行。
为什么重要
自由中国运动(FCM)认为,国家可以依法建立国防动员制度,但紧急和动员权力应受到明确触发条件、必要性与比例性、时限、立法监督、独立司法审查和有效救济的约束;法律职业也必须能够独立于执政党履行辩护职责。
FCM 社评分析
这些变化体现了大陆中国“以法治权”与“宪政法治”之间的重要区别。政府可以制定越来越详细的法律规范自身权力运作,但这并不等于权力已经受到独立、可执行的宪法约束。
面对真实军事紧急情况,国家可能需要国防动员权。但非常权力应受到明确触发条件、必要性和比例性、时限、立法监督、独立司法审查、有效救济与公平补偿的约束。2026年修订法本身包含必要、合理、停止不再需要的特别措施、补偿和违法责任等限制,这些成文限制应当得到准确承认。
更深层的宪政问题是:是否存在真正独立于执政党的机构,能够在行使动员权的机关违反这些限制时有效执行它们?仅有法律条文,并不能自动解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缺乏制度独立性的问题。
《律师法》从另一个方向提出同样问题。律师无需认同当事人的观点或行为即可维护其法定权利;当政府指控某个人时,律师履行辩护职责也不应以先证明对执政党的政治忠诚为前提。
自由中国运动(FCM)因此主张,未来大陆中国的民主宪政秩序应保障独立法律职业、独立法院、可执行的个人权利以及受民主文官和立法机关监督的紧急权力。国家安全与个人自由并非不可兼容;强有力的国防与宪政自由可以而且必须共存。
相关声明: 自由中国运动呼吁保障律师独立,并对国防动员权设置可执行的宪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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