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香港法院在三名前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领导人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后,分别判处监禁。
邹幸彤被判7年3个月,李卓人被判7年,何俊仁被判5年2个月。李卓人和邹幸彤不认罪,何俊仁认罪。
香港支联会长期主办悼念1989年六四镇压遇难者的年度烛光晚会。路透社报道,法院把包括“结束一党专政”在内的倡议视为支持颠覆指控的证据。美联社也报道,定罪与判刑源于三人在支联会的领导角色,以及围绕民主改革与六四纪念的倡议。
香港当局坚持认为案件涉及国家安全与法治,而非政治观点。国际人权组织等批评者则认为,此类起诉把和平政治倡议、历史记忆以及香港过去较广泛享有的自由刑事化。
为什么这些判刑重要
本案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刑期长短,也在于它检验:和平纪念六四以及倡议民主政治变革,是否可以被作为颠覆犯罪处理。
邹幸彤的案件已成为这一冲突的象征。自由中国运动曾发表背景文章,讨论香港纪念六四及非暴力政治参与空间的收缩:邹幸彤被捕五年后,她的案件仍在检验香港纪念六四的自由。
相关社论《当法律惩罚良知:为什么正义可以高于不义之法》进一步讨论“义大于法”这一原则。
连胜德相关声明
自由中国运动共同创办人连胜德此前写道:“中国的未来不能建立在恐惧或报复之上,而必须建立在真相、宪政、平等权利和政治权力和平交接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