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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羈押與釋放/刑滿狀態
當前連續羈押起始日:因較早的集會案件判刑,自2021-04-16起持續在監禁中。其在已服刑期間於2021-09-08因本次國安案件被捕,並於2021-09-09被起訴。
判決狀態:2026-08-21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罪名成立。2026-09-11,李卓人被判處7年監禁;Reuters與Associated Press均報道判刑結果,並有報道指其計劃上訴。
釋放/刑滿日期:核實中。在確認此前集會案刑期與本案刑期的相互影響、已服刑期折抵、同期或連續執行、上訴結果及其他有效法院命令前,不從7年刑期單獨推算釋放或刑滿日期。
證據依據:連續監禁起始日見當時的判刑報導;本次案件日期見聯合國特別程序聯合函件及近期庭審報導。
最後核實:2026-09-11。
李卓人是香港工運和民主運動領袖、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前主席,並長期參與六四紀念活動組織。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他自2021年9月起被羈押,以及因支聯會活動遭到起訴。
國際特赦組織在2026年8月報導,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李卓人與鄒幸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成立;2026年9月11日,李卓人被判7年監禁,鄒幸彤被判7年3個月;釋放/刑滿日期仍待核實。
仍待研究:支聯會成立和領導記錄、工會領導任期、1989及香港支援活動、六四紀念演講、法院文件/判決/判刑、獄中通信、多語媒體、影片、音訊和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