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工运与民主运动领袖

研究状态:资料待补充 / 研究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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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资料证据标准: 研究方法 · 来源与归因 · 更正与更新

当前羁押与释放/刑满状态

当前连续羁押起始日:因较早的集会案件判刑,自2021-04-16起持续在监禁中。其在已服刑期间于2021-09-08因本次国安案件被捕,并于2021-09-09被起诉。

判决状态:2026-08-21被裁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2026-09-11,李卓人被判处7年监禁;Reuters与Associated Press均报道了判刑结果,并有报道指其计划上诉。

释放/刑满日期:核实中。在确认此前集会案刑期与本案刑期的相互影响、已服刑期折抵、并行或连续执行、上诉结果及其他有效法院命令前,不从7年刑期单独推算释放或刑满日期。

证据依据:连续监禁起始日见当时的判刑报道;本次案件日期见联合国特别程序联合函件及近期庭审报道。

最后核实:2026-09-11。

李卓人是香港工运和民主运动领袖、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前主席,并长期参与六四纪念活动组织。国际特赦组织记录了他自2021年9月起被拘押,以及因支联会活动遭到起诉。

国际特赦组织在2026年8月报道,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李卓人与邹幸彤“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2026年9月11日,李卓人被判7年监禁,邹幸彤被判7年3个月。本页现将判刑记录为已完成,但释放/刑满日期仍待核实,包括已服刑期折抵、刑期处理及任何上诉结果。

来源:国际特赦相关倡议 · 2026年8月更新

仍待研究:支联会成立和领导记录、工会领导任期、1989及香港支援活动、六四纪念演讲、法院文件/判决/判刑、狱中通信、多语媒体、视频、音频和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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