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日 — 美國司法部稱,曾在中國生活和工作的美國公民Thomas Weir Pauken II於9月1日因在美國境內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被判聯邦監禁兩年,隨後接受36個月監督釋放並不得出境。
司法部根據案件材料稱,Pauken至少從2019年至2026年2月接受其明知與大陸中共政權有關人員的指示和控制,其中包括協助國家安全部相關招募及敏感資訊收集;司法部稱其至少獲得10萬美元。這裡記錄的是美國刑事案件中的具體行為與官方指控,不能據此泛化到中國公民、海外華人、留學生、研究人員、記者或合法公民社會活動。
為何重要
開放社會需要合法的國際交流,也需要在外國政府秘密指揮代理人時依法、透明地執法。有效的反情報政策應針對可證明的行為,而不是族裔、國籍或政治觀點。
自由中國評論 / 分析
自由中國運動支持對秘密外國政府行動進行基於證據的執法,同時反對把集體懷疑施加於中國移民、學生、研究人員、記者或異議人士。民主制度應同時保護國家安全和公民自由。
主要來源:美國司法部,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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