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寶興殯儀館稱不允許基督教和天主教喪葬儀式,而龍華殯儀館稱天主教神父仍可在一小時內主持追思祈禱;未發現全市統一公開通知。
自由中國運動回應
公共殯葬設施不應迫使家屬放棄和平宗教儀式。若存在限制,應公開規則、法律依據及覆核渠道;若沒有全市規定,不應由單個設施自行實行不透明限制。
後續關注
FCM將繼續關注上海是否發布正式政策、各殯儀館執行是否一致及宗教家庭能否獲得有效救濟。 新聞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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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亞洲電台報道,寶興殯儀館稱不允許基督教和天主教喪葬儀式,而龍華殯儀館稱天主教神父仍可在一小時內主持追思祈禱;未發現全市統一公開通知。
公共殯葬設施不應迫使家屬放棄和平宗教儀式。若存在限制,應公開規則、法律依據及覆核渠道;若沒有全市規定,不應由單個設施自行實行不透明限制。
FCM將繼續關注上海是否發布正式政策、各殯儀館執行是否一致及宗教家庭能否獲得有效救濟。 新聞與評論
自由亞洲電台8月28日報道,上海寶興殯儀館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基督教和天主教喪葬儀式已不再允許,並會勸阻家屬安排此類儀式。RFA另行聯絡龍華殯儀館,工作人員則稱天主教神父仍可主持追思祈禱,但須在一小時內完成。
RFA稱未在上海市民政局或上海殯葬服務網站發現相關公開通知,因此「全市統一禁止」的更廣泛說法仍未獲證實。
宗教自由包括家屬和神職人員在死亡與哀悼過程中舉行和平儀式的能力。公共殯儀設施規則相互矛盾,也使透明度本身成為重要問題。
大陸中共政權不應迫使喪親家庭在公共殯葬服務與和平宗教儀式之間二選一。如果上海確有新限制,應公開規則、法律依據及覆核渠道;若沒有全市規定,公共設施不應自行實行不透明且歧視宗教家庭的限制。
宗教自由來源報告,黃磊、胡洪濤和楊建軍在15日行政拘留期滿後被轉為刑事拘留,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
和平禮拜和教會通信不應成為長期刑事拘留的依據。當局應公開具體指控行為,保障有效律師和家屬接觸,並確保人道待遇。
FCM將繼續關注羈押狀態、律師會見、醫療與案件進展。 新聞與評論
公開宗教自由報告稱,岳陽警方7月11日突襲磐石聖經教會後拘留牧師黃磊、傳道人胡洪濤和長老楊建軍。三人最初被行政拘留15日;7月26日期滿時,據報沒有獲釋,而是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網絡」被轉為刑事拘留,隨後仍被關押在岳陽市第一看守所。公開報道對律師會見情況存在時間差異。
在應當釋放時把短期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涉及明確法律依據、及時告知、律師權以及和平教會通信是否被刑事化等基本問題。
和平禮拜和教會內部通信不應成為從行政處罰轉入長期刑事拘留的路徑。大陸中共政權應公開具體指控行為,保證有效律師與家屬接觸,並確保人道醫療待遇。
人權網絡報告,福建維權人士向金鳳於2026年8月28日服滿四年刑期後獲釋。
服刑期滿應結束懲罰。真正的釋放應意味著恢復正常行動、通信和結社自由,而不是繼續受到報復性監控、旅行限制或重新拘押。
FCM將繼續關注其釋放後狀態及是否出現新的限制。 新聞與評論
人權網絡8月31日報道,福建維權人士向金鳳於2026年8月28日服滿四年刑期後獲釋。該組織稱他於2022年8月被拘押,後來在永安監獄服刑;其此前因網絡政治討論、維權和六四相關表達受到壓力的歷史細節仍按來源歸屬。
服刑期滿獲釋是明確的狀態變化。下一步要觀察的是,獲釋是否真正意味著恢復正常公民自由,而不是繼續受到監控、旅行限制或再次拘押。
服完刑期應當結束懲罰。大陸中共政權應允許向金鳳恢復正常生活,不因和平維權或政治表達受到報復。真正的獲釋應包括行動、通信和結社自由。
組織者關聯來源報道,中國民主黨參與者8月29日在紐約時代廣場舉行行動,聲援良心犯並關注強迫失蹤受害者;活動舉行於聯合國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前一天。
自由中國運動認為,國家羈押不能伴隨長期失聯和信息不透明。當局應公開被羈押者下落與法律狀態,並保障司法審查、家屬和律師獲得可靠信息。
FCM將繼續關注強迫失蹤、秘密羈押和政治犯家屬獲得信息的情況。 新聞與評論
一個自稱中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美國委員會的網站報道,中國民主黨參與者於2026年8月29日在紐約時代廣場舉行公開行動,聲援中國良心犯並關注強迫失蹤受害者。由於活動細節主要來自組織者/參與者來源,自由中國運動對其作歸屬報道,不把人數或影響描述為獨立核實事實。
活動舉行於聯合國8月30日「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前一天。
海外民主行動可以在審查、秘密羈押或信息不透明時,幫助政治犯和失蹤者繼續獲得公眾關注。
任何家庭都不應長期不知道被拘押或失蹤親屬在哪裡、依據何種法律被控制、是否安全。大陸中共政權應公開國家羈押人員的下落和法律狀態,並保證有效司法審查及家屬、律師獲得可靠信息。
立即發布
2026年9月2日
華盛頓 — 羅傳梅據報死於新疆監獄、且家屬據稱在遺體火化後才獲知死訊,提出了一系列不能用沉默回答的問題。自由中國運動要求大陸中共政權公開完整羈押與醫療記錄,說明死因、醫療處置、家屬通知和火化程序,並允許可信的獨立審查。
但危險並不止於中國境內。二十多年前,王炳章博士案已經向世界發出警告。
2002年6月,王炳章與張琦、吳越在越南失蹤。中方後來稱三人遭綁架勒索後被中國警方解救;張琦和吳越獲釋後則表示,他們是在越南被中國人員綁架並被強行帶入中國。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記錄了這些指控,並指出王炳章失蹤約六個月後,中國當局才承認將其控制。
王炳章於2003年1月被秘密審判,2月10日以間諜和恐怖主義相關罪名被判無期徒刑。國際特赦組織記錄了該判決;聯合國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後來認定其拘留屬於任意拘留,並要求採取補救措施。
二十多年來,一個基本問題始終沒有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一位海外中國民主運動的重要人物為何會從另一個主權國家失蹤,隨後出現在大陸中共政權控制之下,經秘密審判被判無期徒刑,並逐漸退出國際持續關注?
當一個威權政權被可信指控在境外追蹤、脅迫、強行帶走或威脅政治反對者時,問題就不再只是中國內部的人權問題,也關係到國際安全、國家主權和自由社會保護其境內人員的能力。
「王炳章博士從越南失蹤,本應成為每一個民主國家的警報。一個威權政權如果能夠被可信指控跨越他國邊界追索政治異議者,受到檢驗的不只是一個人的自由,也是每個自由國家的主權與安全。」
在中國境內,這種失控的國家權力可能表現為秘密羈押、政治性起訴、律師權受限、不透明監獄條件和羈押期間死亡;在境外,則可能表現為監控、威脅家屬、脅迫、騷擾、對僑民社區施壓和其他跨國鎮壓形式。最嚴重的情形,包括可信的跨境綁架指控,必須接受調查。
「世界不應等到下一個異議人士跨境失蹤後才認真對待這一威脅。保護為民主和人權發聲的人,不是對中國異議人士的慈善,而是保衛民主社會自身主權和自由的一部分。」
媒體聯絡
自由中國運動
contact@freechina.live
+1 (571) 895-7066
人權來源報告,羅傳梅於2025年10月3日在新疆監獄服刑期間死亡,並稱其家屬在遺體已被火化後才獲知死訊。目前沒有公開官方監獄死亡記錄或醫療說明可供獨立核實。
羈押期間死亡、延遲通知家屬以及先行火化會嚴重削弱獨立核查死因、醫療照護和羈押條件的可能性,也涉及宗教自由與被拘押者基本尊嚴。
自由中國運動要求大陸中共政權公開相關法律、醫療和監獄記錄,解釋死亡原因與火化程序,並允許可信的獨立審查。FCM將繼續關注是否出現官方說明、家屬取得記錄、獨立復核或相關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