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域与法源规则:ROC(Taiwan)宪法与法律、大陆现行PRC法律、香港与澳门法律、历史上的中华民国法律,以及国际/比较法资料必须分别标示。相关性或历史连续性不等于自动直接适用。
本栏目发展自由中国运动(FCM)关于宪法连续性、基本权利、司法理论、法律转型、历史案件及未来法治制度的宪法与法律研究,重点涉及中国大陆及ROC(Taiwan)相关法律问题。
制度地位
自由中国运动(FCM)目前不行使司法管辖权。本栏目材料属于独立、非约束性的宪法与法律研究,不是现存法院判决,也不对任何个人、政府或机构产生当然拘束力。
宪法与法律研究项目
- FCM宪法与法律意见 — 有理由说明的非约束性法律意见与第一印象问题研究。
- 历史案例回顾:1949–2025 — 历史法律案件与判例研究补全。
- 2026年十项重大法律议题 — 当年法律意见研究议程。
- 法源与先例表 — 法源层级和先例使用控制。
- 司法介入与管辖权 — 当前管辖限制与未来依法审查。
- 研究方法、独立性与未来司法审查 — 研究、对抗式审查与未来法院保障。
持续发展的研究分支
- 基础宪法问题——宪法第一至第六章相关议题;
- 宪法地位与有效控制;
- 大陆居民的宪法权利与代表性;
- 民事法律连续性与私权;
- 公共行为、压迫与转型审查;
- ROC司法体系与中国大陆事项;
- 国际与比较法理;
- 大陆立法连续性与法律补建。
法源与审查纪律
研究首先从《中华民国宪法》出发,再分别确定适用的宪法增修条文、法律与法规、ROC(Taiwan)具有权威性的司法解释与判决、历史ROC法源、适用的国际法,以及在确有帮助时使用比较法资料。不能仅因为某一规范制定时间较晚,就推定其当然适用于大陆问题;必须分别证明地域、对象与事项管辖范围。
事件发生当时适用的历史法律、后来ROC(Taiwan)的司法发展,以及对未来民主宪政秩序的制度建议,必须分别标示,不得无说明地合并成同一种法源。
为未来独立审查保留完整记录
自由中国运动(FCM)保存来源、适用法日期、争议事实、反方论证、利益冲突与回避、纠错和版本历史,使未来任何依法组成的民主司法机关能够独立审查这些研究。FCM意见不会自动取得法律效力;未来法院必须保有依届时适用法律确认、修改、区别、驳回、发回、推翻或完全不采纳相关分析的独立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