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中國 / 第三共和國正在建立一套與大學、研究機構、公民社會與人權組織、專業協會、法治與治理機構、僑民和社區網絡、媒體與公共資訊機構以及其他合法公益夥伴合作的框架。其目的在於加強研究、公民能力、制度學習、公共教育和轉型準備。被列入、被引用、發生聯繫或參與本身並不表示認可自由中國 / 第三共和國。
潛在合作依據使命相關性、可核實的公開工作、專業能力、機構獨立性、治理與問責、必要時的透明度、與人權和法治的相容性、利益衝突、隱私和資訊安全風險、履行擬議活動的能力,以及法律或聲譽風險進行評估。評估用於輔助判斷;其本身不授權聯繫、聯合品牌、籌款、資料共享、代表關係或公開某項關係。
公共相關性與實際關係並非一回事。關係可以從公開相關性、核實、獲准聯繫、有邊界的參與逐步發展,只有在有書面授權和明確範圍時才成為正式合作夥伴。關係也可以暫停或結束;公開描述必須反映真實的當前狀態。
適當合作可包括研究交流、研討會與圓桌會議、專家諮詢、公共教育、公民能力工作坊、檔案或方法合作、技術標準交流、制度準備演練,以及經共同批准的公共活動或出版。參與必須自願且範圍明確;署名須經同意。正式合作、聯合品牌、籌款、承諾、代表、敏感資料交換或代表另一方發表聲明,均須取得適用批准並明確範圍。
歷史研究以及憲政或轉型分析各自適用獨立的證據標準。研究使用、參加活動、通信、聯盟成員關係、歷史活動或對其他項目的貢獻,都不能證明其認可自由中國 / 第三共和國或任何未來憲政模式。
公開框架保護個人資訊,不公開保密關係記錄、私人聯絡方式、敏感談判資訊或非公開安全資訊。敏感或處於風險中的個人不會僅因與研究相關而被公開繪製關係圖。
目標不是最大化網絡中的名字數量,而是建立目的明確、狀態準確、具有適當同意和可問責授權、能夠產生有用成果並具有退出或複審路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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