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 編輯分析 | 2026年9月5日 | P5-EVT-2026-0904-18
中國大陸司法和勞動部門長期明確,早9點到晚9點、每週6天的「996」安排可能違反法定加班限制。但過度或違法加班並不自動等同於國際法意義上的強迫勞動。強迫勞動通常要求存在懲罰威脅以及缺乏真實自願。
歐盟《強迫勞動產品禁令》建立的是針對由強迫勞動生產商品的產品性禁令,並將在2027年12月全面適用。執法需要把強迫勞動證據與具體產品和供應鏈聯繫起來,它並不是處理所有違法加班爭議的一般歐盟投訴渠道。
自由中國編輯分析
保護勞動者既需要準確的法律分類,也需要真正執行。大陸有關方面應執行工時上限、保護舉報者免受報復,並允許獨立披露勞動權侵害。企業評估強迫勞動風險時,應關注威脅、招聘費用、證件扣押、工資扣留、不能自由離職等強制因素,而不是只看工作時長。